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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向百湖律所赠送锦旗表谢意


案件介绍:

当事人张先生是本市萨尔图地区某工程的施工承包人,2017年左右,工程竣工验收,经结算,发包人李某尚欠付张先生工程款20余万元。由于资金紧张,双方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,约定李某以一辆价值50余万元的豪华轿车(该车非发包人名下所有)以20万元的价格抵偿给张先生,协议签订完毕后,双方就车辆进行了交付。

2022年3月,张先生在使用车辆时,被某外省公安机关突然访庆,以涉事车辆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进行了扣押,将车辆开走。随后张先生立即联系了李某欲解决此事,李某却对此不置可否,张先生无处寻求救济。

无奈,张先生来到百湖律所进行咨询,百湖所王一辰律师对其境遇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,*终双方达成了委托诉讼代理关系,决定起诉李某主张原**债务。

本案历经两次起诉,三次公告送达,通过“诉讼侦查”手段获取了大量的有力证据,*终经某法院判决支持了张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。案件进入执行后,经王律师及承办法官的多次耐心沟通,张先生与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,*终,张先生的损失得到了赔偿与补偿。

案件终结后,张先生带着锦旗来到百湖律所,对百湖律所以及王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表达了诚挚的谢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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